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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度“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5-11-11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号召力,从而提升我校党组织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党委组织部将2015-2016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的主题确定为“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现将2015-2016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2015-2016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依照《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实施办法》(附件)具体实施,项目设置、立项标准、立项程序、结项审核等具体要求参看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以下立项方向供各单位参考。各单位可以围绕这些方向进行项目设计,对组织生活的现状、问题及成因展开分析,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方式方法进行探索,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别是党建工作领域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立项工作。

  1、教师、学生、行政、后勤、离退休等类型党支部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实现路径

  2、院系级党组织在提高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中发挥的作用

  3、新媒体环境下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开展

  4、高校党支部共建机制探索

  5、学生党支部理论导师队伍建设

  6、党支部书记理论培训机制探索

  7、党支部考核对提高组织生活质量的促进作用

  8、高校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

  9、现代大学建设中的党支部功能定位

  二、工作进度

  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遵循“项目化管理、过程化监督”的工作原则,评审公开、过程透明,确保创新工作取得实效。

  1、项目申请。2015年9月-10月,各基层党委(含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同)、党总支(基层党委下设)、党支部可提出立项申请,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立项。2015年10月30日(星期五)前,各基层党组织在“北京大学组织工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如下:

  (1)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党委下设)/基层党委申报:点击“日常工作”- “创新立项”- “项目申请”,填写所有项目,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2)基层党委审批:点击“日常工作”- “创新立项”- “党委意见”,选中某一项目后可以点击  “查看申请表”了解详细情况。如果项目合格,可以在“党委审批结果”中填写“通过”;如果项目需要修改,可以点击“退回申请表”;如果项目不合格,可以在“党委审批结果”中填写“不通过”;如果项目标准不符合学校级立项要求但适合本院系立项标准,可以在“党委审批结果”中填写“院系级立项”。最后,点击“保存”-“提交立项意见”。

  2、立项审批。2015年11月中旬,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小组,对基层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定级,并在信息系统上公示。11月下旬,党委组织部公布批准立项结果,并将立项成功项目的一半经费划拨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建经费科目,并由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日常管理。

  3、立项总结。2016年6月上旬,申报单位提交结项报告,鼓励报送活动照片和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读书报告、学习心得等其他成果。2016年6月10日(星期五)前,各基层党组织在“北京大学组织工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上完成结项。系统使用说明如下:

  (1)党支部/党总支(基层党委下设)/基层党委申报:点击“日常工作”- “创新立项”- “提交结项报告”,填写所有项目(可上传照片、调研报告、学习心得等),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2)基层党委审批:点击“日常工作”- “创新立项”- “党委意见”,选中某一项目后可以点击  “查看结项表”或“查看活动详情”、下载照片或其他材料了解详细情况。如果项目合格,可以在“党委结项意见”中填写“通过”;如果项目需要修改,可以点击“退回结项表”;如果项目不合格,可以在“党委结项意见”中填写“不通过”。最后,点击“保存”-“提交结项意见”。

  4、结项审核。2016年6月下旬,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小组,审核项目是否合格,并从中选择约10%的项目作为优秀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和展示。2016年7月上旬,党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的另一半经费划拨入基层党委的党建经费科目。

  三、组织保障

  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由学校党委和基层党委两级党组织组织和领导。学校一级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的“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立项启动、立项审核、经费发放、结项审核、优秀项目评选等工作均由工作小组完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立项动员、立项初审、经费日常管理、结项初审等工作。立项前,要动员各党总支、党支部充分发动党员、广泛征求意见、准确选题、周密计划,要特别注重调动教师党员的积极性;活动中,应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的开展;结项后,要通过经验交流会、项目成果展示等方式对本单位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的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联  系 人:张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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